
●事件的经过。
2020年1月31日,张强在网络上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险保险合同》,保险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张强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脂肪肝、2型糖尿病、慢性非萎缩性胃炎。住院期间,医院做了机器人辅助下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住院费用总额为13万元,医疗保险后自费为10万元。
袖状胃切除术,是针对于有肥胖症的患者进行的胃减容手术,全称叫袖状胃切除术,是纵向的切除胃大弯侧的大部分胃体。大概需要切除胃的75%-80%,而只保留胃小弯一侧。沿着胃窦幽门十二指肠方向走行的如衣袖状的一个胃体,它的优点就是不用改变人正常消化道的走形,从而实现减重效果,而且还会限制摄入,减少吸收。手术正常是需要游离胃组织,充分游离之后,使用一个切割闭合器沿着幽门下方,沿着胃的纵轴平行于胃小弯这样一个方向进行切割,直接闭合完成袖状胃的手术。
2020年8月19日,张强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以张强做的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是典型的减肥手术,属于健康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拒绝赔偿。
张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
法院正在审理。
1、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张强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脂肪肝、2型糖尿病、慢性非萎缩性胃炎,此次住院医院对其进行了机器人辅助下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保险合同约定,该条款属于责任免除条款。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
【责任豁免】第六项规定:减肥等健美治疗项目产生医疗费用支出,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经审查,公司认为原告张强在这次住院中进行的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是典型的减肥手术,公司决定申请该保险合同。
争论焦点:原告张强治疗的手术是保险免责条款吗?
法院作出了判决。
●裁判要点。
1、张强因病住院在保险期等待期后,出院诊断为脂肪肝、2型糖尿病、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均在健康保险保险范围内。
2、被告抗辩原告住院期间进行的机器人辅助下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是减肥健美项目,同时被告提出原告进行的机器人辅助下胃减容术(袖状胃切除术)是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减肥等健美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认定标准进行司法鉴定。本院结合原告病历和主治医生的说明,可以证明原告住院期间的所有治疗项目都是诊断疾病的,因此被告的抗辩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相信。
最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住院医疗费10万元。
